清清的愛情位子  【第一個男人】都是“莎士比亞”惹的禍
作者:長谷薰
    1


    我是林浩宇,我愛上那個女孩已經很久了。


    很久很久。


    從第一次見到她的那一天算起,已經過了三個月又十天。


    那個女孩叫清清。


    我愛上清清真的很久很久了。


    三個月又十天是很久很久的時間,總共有一百零一天,二千四百二十四個小時,十四萬五千四百四十分鐘,八百七十二萬六千四百秒。


    扁一秒鐘可繞行地球七圈。


    所以我愛清清的時間,足以繞地球六千一百零八萬四千八百圈。


    我愛她這麼久的時間,可是她並不知道,因為我還沒告訴她。


    我之所以還沒告訴她,是因為我還沒有機會跟她說過話。


    是的,我還沒跟她說過話。


    你覺得很奇怪嗎?


    那你一定沒談過戀愛?因為愛情跟語言沒什麼關系。


    我本來以為我一輩子都沒有機會跟她說話,雖然她每個禮拜都我從我面前走過好幾回。


    我住在學校宿舍,她也住在學校宿舍,她的寢室剛好就住在我的寢室隔壁。你一定听不懂我在說什麼?


    你大概正在懷疑,難道我們學校宿舍是男女合宿嗎?你一定想沒听過有這樣的大學,如果有的話,你擠破頭也要去讀。


    所以我必須解釋給你听。


    我們學校宿舍是ㄇ字型,男生宿色從ㄇ字型的左邊進入;女生宿舍從ㄇ字型的右邊進入。


    男左女右,了解嗎?


    ㄇ字型的左半是男生宿舍,右半是女生宿舍。我剛好住在左半邊男生宿舍三樓的最右邊一間寢室,她就剛好住在右半邊女生宿舍三樓的最左邊一間寢室。


    所以她住在我的隔壁。


    天啊!我們多有緣分。


    左半宿舍和右半宿舍之間只用一個低矮的柵欄圍起來以示區隔,通常它形同虛設,女生可以自由來去男生這邊。


    你在想什麼?男生當然不可以橫越過去,否則會遭“尖叫”伺候,冠以“”的名號,從此無法在宿舍立足。沒有人經得起這樣的酷刑。


    所以一直以來也都相安無事。


    可是就是那天,那天真不應該發生那樣的事。


    我應該不可能這樣和她開始說話的,我真的很願意把那段“開始”用橡皮擦擦掉,換另一種方式當作起點。她那天真的應該不會出現在宿舍才對,根據我三個月又十天的觀察,她是個戀家的好女孩,她每個星期五下午就會背著她唯一的大包包,跟室友道完再見後就回新竹的家了。


    她真是個戀家的好女孩,我當然這麼想,我總不會認為她是討厭宿舍,或是討厭隔壁寢室男生(也就是我們寢室的這四位熱血青年)的熱門音樂太吵,才迫不急待回家的吧!


    至于,我為什麼會知道她住新竹呢?誰叫她們說話那麼大聲,宿舍隔音又不是很好,所以我就不小心听見了。


    當然有時候也是要站在窗口,豎起耳朵,很專心的听,才听得見。


    所以听見的內容,也就很多了,該與不該听見的全听見了。


    包括她是小我兩屆的學妹,她的偶像是劉德華、她喜歡粉紅色的Hellokitty、她最討厭讀《莎士比亞》(忘了告訴你,她是英文系的,據說莎士比亞那時候的英文跟現代英文不太一樣,很難讀。別問我是不是真的?因為我也沒讀過),還有最重要的是︰她還沒有談過戀愛(這點恰巧和我一樣),她喜歡高高瘦瘦,有點斯文,又有男子氣概的男生(關于這點,恰巧本人我也完全吻合)。所以她對我來說,是那麼親近卻又那麼遙遠。


    不是有句話是這麼說的嗎?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,不是東與西,不是生與死,而是有一個帥氣、純情又出色的男孩住在你寢室的隔壁,深深地愛著你,而你卻不知道!


    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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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對不起,我扯太遠了。


    我還沒說出那天發生的事,照常理推斷,那天的那個時候,她應該在新竹才對。


    而我們宿舍的四位英勇好漢,正好全都在宿舍里,百般無聊。


    “人不輕狂枉少年。”綽號“瘦猴”的室友突然抬起頭來說了這麼一句話,別看他人又瘦又小,可是人小志氣高。


    “為何你突發此言?”說這話的是讀中文系才子、文鄒鄒的文儒。


    “我們應該做一些什麼事,特別一點,瘋狂一點,才不會到老的時候,連一點特別的回憶都沒有?”


    “那你到底想做什麼?”我問。


    “敢不敢從這里走到浴室,一絲不掛,我是說,四個人一起。”


    就這麼一句“你敢不敢”,結果答案是︰沒有人敢說自己不敢。


    所以就硬著頭皮做了,反正又不是一個人,要死大家一起死。


    于是乎,你想也知道發生什麼事了。


    四個的男人魚貫地走出寢室,往浴室的方向前進。


    其實也不是完全的,至少我們都用臉盆遮住了“重要的部位”。


    原本在走廊上聊天的幾個人看見我們,突然全都鴉雀無聲,整個走道上是那樣的安靜,包括我們四個在內,全部屏息,沒有人說任何一句話。


    罷才那個“人不輕狂枉少年”的氣魄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,大家頭低低的、安靜地、快速地走進浴室,幸好,幸好浴室沒有太遠。


    不知道當時其他三個人的心里是不是跟我一樣覺得很“他X的”後悔。


    (“他X的”是什麼意思,我應該不需要解釋)


    進了浴室後才真正的解月兌,因為浴室里每個人也都是,你看過誰是穿著衣服洗澡的?


    匆匆的洗完澡,大家很有默契的等著其他三個人,大概誰也沒有勇氣一個人單獨走回去。


    也不想想四個人一起走,其實才是最醒目的,不過不管是不是最醒目,反正可以壯膽就好了。


    本來想就這樣默默地走回去。


    我真的希望可以這樣默默地走回去就好了,不需要接受英雄是的歡呼,真的不需要。


    可是天不從人願。當我們洗完澡要走回去的時候,走廊上擠滿了人,但是大家很有默契的留了一條走道出來,直通我們寢室。


    如果中共打過來時,我們通風報信的速度也能這麼快就好了。


    包離奇的是包括住“對岸”的也出來觀賞,我說的“對岸”就是柵欄後另一邊跟我們不同性別的那些人。


    她們怎麼可以聚集這麼多人出來觀看呢?到底知不知羞啊?


    為了ㄍㄧㄥ住面子,我們不能頭低低地一直走,只好一手拿著臉盆繼續遮住重要部位,另一只手像競選的候選人一樣地向群眾揮手。


    還有人伸出手來要跟我們握手哩!


    我也就毫不客氣地跟他們握手了。


    然後、然後我握到了清清的手,我錯愕地看著她。


    你可以想想我當時有多麼震驚嗎?


    我前面已經解釋過了,此刻的她應該在新竹的家,不應該站在這里的。


    她三個月又十天以來,第一次放假沒回新竹;而我這三個月又十天以來第一次做如此瘋狂的事。所以這再一次的證明︰我跟她之間是多麼地有緣分。


    她是我心愛的清清哪!雖然她自己並不知道。


    “你很敢秀喔!”這是她對我說的第一句話。


    而且她還對我微笑。


    縱使她的笑容很美,但是老實說,當時我真希望從此以後永遠都不要再見到她。


    2


    就在她跟我說了第一句話後的半年,她變成了我的女朋友。


    什麼?你以為我去追她的嗎?


    當然不是,我不是跟你說過了,我真的希望以後再也不要見到她了,在我做了那麼丟臉的事情之後。


    可是她對我微笑,在那件事發生後的第二天的餐廳里。


    我能說什麼呢?


    那叫做緣分。


    所以我是不應該違背上天的安排的。


    因此我跟她要了電話,此舉十分多余,因為她就住我隔壁,直接在她的房門口大聲叫她還比較快。


    她不只是對我微笑,和我約會,還誘拐我搬出宿舍和她同居。


    “我想搬出來住,不想住宿舍。”她說。


    “不好吧!女孩子住外面很危險。”事實的真相是︰我一點也不願意她離開我的寢室隔壁。


    “那怎麼樣才不危險呢?”


    “如果我在旁邊照顧你,那就會比較不危險了。”我賊賊地說著。不知道到時候,我和她,誰會比較危險?


    老實說,到現在為止,我都還是覺得是她誘拐我的,否則我怎麼會放棄便宜的宿舍,而搬去比宿舍貴上十倍的小鮑寓呢?


    宗毓的租處正好有兩個空房間,我們一人一間剛剛好。


    所以我們成了室友,我想當室友也很不錯。


    忘了介紹宗毓,他是我的同班同學,也是我的“麻吉”兼“換帖”。


    他是個十分好的二房東,舉凡電燈泡壞了、保險絲燒斷了,他通通都會換,還有連馬桶不通、水管堵住,他也可以搞定,真不知道他是從哪里學來的?


    而且最棒的是︰他有潔癖。和有潔癖的人住是最快樂的事,因為他永遠比你先忍受不了骯髒而開始打掃房子。你只要忍受他的碎碎念就可以,但是他卻給你一個一塵不染的客廳、廚房和浴室。


    不過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是他長得十分“安全”。你懂“安全”的意思吧!


    我不是不信任清清,不過還是“安全”一點比較好。為了支付多出來的房租錢,我只好跑去打工。


    加油站打工是所有工讀里面最輕松,離學校最近,時薪又是最高的工作。


    “加油站的汽油味吸多了會治癌的。”阿儒說著。


    “你听誰說的,不要危言聳听。”


    “是我當護士的表姊告訴我的,應該沒錯。”


    “那你自己還來這里打工,而且還介紹我來。”我知道真相後非常生氣,身體發膚受之父母,怎麼可以有所毀損呢?何況我希望我能苟活到八十歲哩!


    “喝牛女乃就可以了。”


    “喝牛女乃能干麻?”我覺得很奇怪。


    “喝牛女乃可以降低不好物質的吸收。”


    我半信半疑,但是還是每個禮拜跑到量販店,抱了一大罐一大罐的牛女乃回來。


    我每天喝下一整罐的牛女乃,為了和我心愛的清清能夠住在一起,我覺得這一切都是值得的,即使每天喝下一加侖的牛女乃,我也覺得值得。


    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,在外面租房子其實也挺不賴的,尤其是和心愛的清清住在一起,更是快樂似神仙。


    但美好的事總是短暫的,這樣美好的日子,僅僅維持了一年又七個月。而一切的不幸都是從那只叫做“莎士比亞”的貓開始。


    3


    “浩宇,這是我親愛的"莎士比亞"。”清清抱著一只白色的波斯貓,一面親著它,一面對我說。


    “你不是最討厭"莎士比亞"嗎?”我對貓沒什麼特別的好感。


    “誰說的,我最喜歡"莎士比亞"了。”說完就在貓兒的臉上親了又親。


    我指的當然是文學家“莎士比亞”,不是“莎士比亞”貓,不知道她到底有沒有搞清楚我說的是哪個“莎士比亞”?


    不過那個不重要,重要的是她親“莎士比亞”的樣子,好像比親我還要幸福,光是這點,我就無法打從心里喜歡“莎士比亞”。


    “你得問問宗毓?他好像對貓的毛過敏。所以這里可能不太適合養貓。”我相信宗毓會幫我,我對宗毓使盡了眼色。


    不知道他是笨還是故意,他居然還說︰“我不會過敏啊!而且我挺喜歡貓的,很愛干淨,不會像狗一樣亂大便。”


    于是“莎士比亞”便堂而皇之的進駐。


    自從“莎士比亞”搬來後,我這個男朋友就變成了名副其實的“二等公民”。


    清清約會時,提到它的名字比問候我的次數還多;清清會先看看它吃得好不好,才會問我吃過飯沒?清清會陪它玩了大半天,然後想起來該問我要不要出去走走?


    不過“人”的適應力是很快地。(我必須特別強調“人”這個字,因為人不如貓的感覺太強烈了)


    一個星期後,除了清清會用親過“莎士比亞”的嘴馬上親我這點之外,我已經完全適應。從“莎士比亞”一進我們家門開始,我就知道它一定會闖禍。不幸的事情終于發生了。


    “你沒帶鑰匙?”清清嘟著嘴問我。


    “我又沒鎖門,我想只是下樓買個早餐。”我心里想著︰鑰匙又不是只有我一個人有,你也沒帶鑰匙啊!


    清清按了電鈴。


    “宗毓一大早就出去了。”我今天一大早就看見他拿著球拍走出去。


    “那是誰鎖的門?”


    我們倆面面相覷。然後她用一種覺得我很笨的眼光,下了一個結論︰“一定是你不小心把門鎖了。”


    我硬著頭皮敲隔壁的門,跟他解釋我必須從他們家的陽台爬過去我們家陽台的原因。


    然後心驚膽跳的越過陽台去,幸好我們住在二樓,應該摔不死,最多斷一條腿而已。


    小朋友不要學,雖然叔叔也沒有練過,但是那是被女朋友逼的,沒有辦法。就在我快成功完成艱難任務的那一霎那,“莎士比亞”像一尊白色的雕像蜷距在大門旁的矮櫃上,冷冷地看著我狼狽地跨過陽台。


    答案終于揭曉,是“莎士比亞”鎖的門。


    我被貓反鎖在門外。


    我居然被貓反鎖在門外,天啊!這是什麼世界。


    你大概還不知道“莎士比亞”到底是怎麼把門鎖上的,我也只好解釋一遍給你听。


    我們家大門的鎖不是喇叭鎖,是簡單的那種一字型的鎖,垂直的時候是“開”,按下去成水平的時候是“關”,所以“莎士比亞”就站在大門旁的櫃子上輕易地用它的爪輕輕一按,就把我們鎖在門外了。


    在清清知道真相之後,對著它又抱又親,說︰“"莎士比亞"你真是天才!”


    怎麼我不小心把門鎖上,就像笨蛋;“莎士比亞”不小心把門鎖上,卻像天才。


    “人”真的不能同貓比啊!


    我真希望我可以和“莎士比亞”這樣井水不犯河水的相處下去,直到清清對我︰“我想要搬出去”的那一刻起,我才警覺到厄運的到來。


    “為什麼要搬走?”


    “我媽老是要來看我住的地方,每次都要你們兩個躲來躲去,好麻煩,而且又怕她會臨時跑過來,心驚膽跳的。所以我決定我還是搬出去住好了。”


    “可是當初我是為了你才從宿舍搬出來的,而且可以跟你住在一起,偶爾躲來躲去,對我來說,一點都不麻煩。”我在心里這麼說著。


    然後她繼續說︰“不過"莎士比亞"要暫時放你這里,我的新房東不喜歡有人養動物。”


    我對“暫時”這兩個字很懷疑,但她千般保證她會來喂它、幫它洗澡、陪它玩,我什麼都不用做,只要讓它有地方睡覺就好了,我才釋懷。


    而且她還說︰她一定會天天來看它,所以我們也就會天天見面了。


    看來我還得感謝“莎士比亞”才是。#1《清清的愛情位子》vol.6


    清清搬走後,我便和“莎士比亞”相依為命,漸漸地我開始相信日久生情這檔事。


    “莎士比亞”也不是那麼地討人厭!


    我讀的時候,它會乖乖地坐在我的腳邊,只有偶爾會跑到我的鍵盤上,用它的爪子踩來踩去,打一些只有貓才看的懂的天。


    我搔它癢的時候,它會靜靜地四腳朝天地躺在那里,露出享受的表情,相信我,是真的,貓是有表情的。


    而且它還會撒嬌,如果我太久不理它,它會跳到我的腳上來摩蹭。


    真的是挺可愛的。


    唉!不幸的是它也會發情,春天明明已經過去了,但是它卻叫個不停。


    接著“莎士比亞”就失蹤了,我看著半開的紗窗,立刻明白它是如何逃跑的。


    我用盡借口不讓清清來看“莎士比亞”,然後從巷子頭找到巷子尾,找了三天,終于找到她。


    她卻跟在一只黑貓後面,不管我的呼喚,只是輕輕地回頭看了我一眼,就跑了。


    想必那只黑貓是公的吧!


    喵嗚,“莎士比亞”你好歹也念念舊情一下吧!


    一天午後,“莎士比亞”病厭厭的躺在巷子口,我十分不舍地把它抱回家。第二天帶她去給獸醫檢查,卻晴天霹靂發現她懷了孕。嗚、嗚……,她居然就這樣懷了孕。


    那只黑貓,你給我小心點,最好別讓我遇到。


    包糟的是她得了腸胃炎,我們家“莎士比亞”可是千金之身,外面野貓吃的食物,她怎麼能習慣?


    “腸胃炎?你到底給她吃了什麼?你是怎麼照顧的。”雖然清清平常有些“恰”,但是卻“恰”的挺可愛。這是她第一次對我破口大罵。


    還好我還沒告訴她︰“莎士比亞”已經懷孕了,否則一定會被罵得更慘。


    沒多久,“莎士比亞”就病死了。


    我們跟寵物店的老板說了︰“我們要留下喵咪火化後的骨灰。”


    “莎士比亞”的骨灰,裝在一個小小的壇子里,我才知道生命原來如此輕盈。


    4


    清清從那天以後,都不跟我說話。


    我想盡辦法陪不是,她還是不理我。


    我甚至買了一只新的小貓要送給她,她卻恨恨地說︰“你以為任何事情都是可以取代的嗎?”


    我听了好感動,我就知道我心愛的清清是位烈女,如果我走了(童言無忌,童言無忌,我只是打比方),她也不會隨便找給男人來取代我,就像她不會用其他的小貓來取代“莎士比亞”一樣。


    小貓的命運,就是退回寵物店。真是是無奸不成商,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拿回八成的錢,另外兩成的錢就這樣進了寵物店老板的口袋,而我擁有小貓前後加起來也不超過三小時。清清離開我以後,我開始記起清清的好。


    每天茶不思飯不想,唯一做的事,就是想念她千百回。


    她是那麼善良、體貼、懂事的女孩子。


    她的優點有千百種,她的眼楮看起來永遠都像在笑;她說話的口氣永遠那麼“嗲”;她的手是小的那麼剛好的可愛;還有她有事沒事高興起來,就會抱著我,說我“好棒”。


    她的優點多的說不盡,沒愛過她的人無法明白。


    最難能可貴的是清清還會下廚,她會煮玉米蛋花湯、蘿卜豆腐湯、青菜蛋花湯,會炒蛋、炒青菜,煮水餃和什錦面,而且煮泡面時還不會忘記加顆蛋。


    對本世紀的男人來說,已經是不得了的福氣了。


    唉!真不應該在她叫我一定要把襪子和內褲分開洗的時候罵她︰“你以為你是我媽啊!”


    其實清清跟媽是不一樣的。


    我熬夜打報告的時候,清清會幫我煮咖啡,端到桌前,抱著我,親我的臉頰,然後跟我說︰“親愛的,別太晚了,熬夜對身體不好。要早一點睡喔!”


    我媽只會說︰“平常不寫功課,拖到最後一天才在趕,雞精啦,拿去,先喝完再繼續寫。平常就要寫功課,講那麼多遍了,從小講到大,都講不听。”


    我每天復習著清清對我的好,才發現我自己有多麼的愛她。


    我很堅定地對自己說,我一定要挽回她。


    這是我的初戀,我不知道到底要做什麼事,才能挽回女朋友的心。


    于是我請教了諸位“先知”,(也就是在我之前就已經不知被女朋友甩了多少次的那些人,他們對如何挽回女朋友都很有經驗。)


    他們每個人都說得頭頭是道,但是卻听得我迷迷糊糊。


    意見是很多,但听起來都很“八股”,了無心意。


    “每天一封信,感動她,很有效,我試過。”


    我的信寫得好像不好,我已經寫了很多封了,她好像不怎麼感動。


    “寫情詩給她,如果你不會,叫阿儒幫你寫,一封五百塊,有點貴,但絕對值回票價。”


    我覺得簡直是搶錢,直接放棄。


    “去她面前哭,用你的眼淚淹沒她,說你沒她活不下去,女人都是很容易心軟的,保證管用。”


    我早就哭過了,她問我︰“你是不是男人?”


    最後我的感冒救了我,其實不怎麼嚴重,但是宗毓真是我的好朋友,跑到清清面前把我說成快死的樣子,還說我唯一的願望就是能再喝一口她煮的蘿卜青菜湯。


    所以她回到了我們曾經一起攜手做羹湯的美妙廚房,親手煮了一碗人間美味的蘿卜青菜湯,端到我面前溫柔地跟我說︰“早就原諒你了,只是想給你一點教訓,以後不可以這麼粗心大意,連只貓都照顧不好,以後成家怎麼辦呢?”


    我總覺得這話听起來有點言外之意。


    後來她又加了一句︰“苦肉記演得不好,下次寫信就可以了。”


    看來我的文筆應該還不算太差。


    老實說,我沒想到清清那麼快就原諒了我,證明她也很愛我。


    而我呢?


    在我第一次跟她說話以前,我就已經愛她很久很久了。


    從此以後,我會愛她更久更久。


    然後我們的愛會變成恆久恆久。


    ◎什麼?要我發表“愛的感言”,不要啦!我才談過一次戀愛而已哩!


    好吧!說一點點就好了。


    浩子曾曰︰“惟女人與貓難養也。”不過我的想法改變了,女人比貓好養,也比貓容易了解多了。


    只是你應該認命地了解︰她的貓的地位永遠要比你要高很多。


    還有,浩子又曰︰“如果女朋友要你把襪子和內褲分開洗,你就听她的,因為那表示她真的很愛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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